蝶山区法院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为金融机构保驾护航,公正高效审理了大批金融纠纷,有力维护了信贷秩序和金融安全。
该院在审理金融纠纷案件时,采取繁简分流,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在严把案件质量关的基础上,做到快审、快结。审理的各个环节都能注意案件的执行,审判人员能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结合不同案件,采取诉讼保全等措施,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为案件执行打好基础。同时加强对涉及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案件的处理,对金融机构无过错的,坚决判令债务人足额还本付息。该院民二庭还不断改进办案作风和服务方法,经常采取合并审理、集中调解的方法,使金融机构提起诉讼的大量案件在开庭前就自行和解或调解结案,货款得以及时收回。此外,从事商事审判的法官还加强舆论宣传,支持诚信行为,制止失信行为。扩大判决对广大群众的导向作用,以点带面,最大限度地扩大个案判决的导向作用,部分债务人往往开庭审理前即已主动履行完义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易宽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