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指男子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逮捕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9-10-21  分享到:

断指男子黄某,25岁,岑溪市大隆镇人,曾到广东东莞打工,于20089月认识了同在一起打工的苍梧县新地镇新地街女子阿红(化名),并对阿红产生爱意,多次表白却遭阿红拒绝。今年99日,阿红辞工回家。黄某也于910日晚赶到阿红家,继续纠缠阿红。次日,黄某再次要求她答应嫁给自己。正当双方争执不下,黄某一时冲动,挥舞菜刀砍下了自己左手食指的前两节指头(《西江都市报》9月12日03版作了相关报道)。

916上午845分左右,黄某携带了两把水果刀和一个黑色旅行袋,再次来到位于新地街的阿红家门口求爱,阿红家人见状没有开门并立即从后门逃避,同时向110报警。当苍梧县公安局新地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时,黄某则声称自残和以黑色旅行袋内有炸弹相威胁,不让民警靠近。“袋内有炸弹”警情迅速上传到苍梧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苍梧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韵飞、副局长吕振华立即率领10多名民警赶到现场,指挥民警和新地镇政府干部疏导围观的数百名群众,指示新地镇卫生院派医务人员到场做应急,指令新地交警中队封闭新地至藤县二级路右道,同时做黄某的说服、教育工作。由于黄某情绪异常激动,不听劝说,随时有可能自残、引爆袋内炸弹,张副县长接着指令县公安消防大队出警,并请求梧州市、岑溪市公安局协助。随后,县公安消防大队10多名消防官兵两辆消防车、市公安局的6名特警、2名排爆专家、岑溪市公安局大隆派出所3名民警及黄某家属先后赶到现场。但黄某仍然不听民警及其家属劝说,坚持要见到阿红或听到她的声音,否则自己了结,并不吃不喝一直与民警对峙。当日下午340分,民警趁黄某精神状态有所松懈时成功将其制服。此时,黑色旅行袋内发出“嘀、嗒”响声,民警立即将黑色旅行袋运到离现场两公里的空地进行排爆,结果,黑色旅行袋内装的是一些衣物和一只闹钟。至此,持续8个小时“袋内有炸弹”的“闹剧”结束(《西江都市报》9月17日06版作了相关报道)。

917,苍梧县公安局以黄某的行为涉嫌犯罪对其实行刑事拘留,925,苍梧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黄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以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犯罪批准逮捕。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刘立毅  李健初)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