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山区法院多措并举清理执行积案受欢迎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9-11-17  分享到:

蝶山区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采取多种执行措施,不断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新思路,通过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受到了普遍欢迎。

首先是建立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努力争取地方党委支持。该院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组织排查和清理阻碍执行的障碍,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法院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协调处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或暴力抗法事件、重大执行信访案件;组织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对各类重点执行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二是推行“阳光”执行,即将立案流程、采取执行措施、财产分配、执行人员情况、处罚规定进行公开;将中止、终结执行的理由和依据进行公开;将执行的评估、拍卖工作进行公开。通过执行公开,杜绝暗箱操作,使当事人对执行情况不再是“雾里看花”,缓解了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对立情绪,减少了执行信访案件的发生,切实提高了执行工作的社会公信度。

三是强化部门间协作,加强审执沟通。建立审判、执行沟通渠道,审判与执行部门定期进行座谈,将审判庭掌握容易引发矛盾的案件情况及时提供给执行庭,以求达成一致认识;此外,进行信息反馈,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审判庭,引以为鉴,提高审判工作水平。

四是强化执行和解。对于调解结案的诉讼案件,尽可能快地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判决的案件,及时对被执行人宣传法律,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

                                                           (易宽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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