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山区法院召开多元化调解机制工作会议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0-05-20  分享到:

 

蝶山区法院召开多元化调解机制工作会议

 

519下午,蝶山区法院召开多元化调解机制工作会议,研究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梧州中院邓昌言副院长,蝶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康,区人大方俊副主任,区政协李汉忠副主席出席会议。

会上,蝶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雅彬指出,近年来,蝶山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多用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用“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来指导民商事审判工作。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坚持和推进以“立案调、送达调、答辩调、庭外调、庭审调、庭后调”的六步调解,不放弃任何一个当事人可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机会,为消除信访隐患和促进城区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09年蝶山区法院民商事案件结案684件,调、撤结案345件,调撤率为67.25%立案调解结案5件,结案率为100%执行和解案件101件,执行和解率达到45.5%。今年1-4月全院民事一审结案117件,调撤结案68件,调撤率为58.12%。最后,梁院长强调,今后蝶山区法院将从着力于夯实多元化调解基础、着力于延伸多元化调解深度、着力于提高多元化调解水平、着力于拓展多元化调解范围四个方面全面落实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

邓昌言副院长在听取汇报后,对蝶山区法院在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工作方面所作的措施及成效表示了肯定。邓副院长表示,要将蝶山区法院作为典型向全市总结推广。同时要求蝶山区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的关心支持,不断健全完善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

最后,蝶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康做了总结讲话,他强调一是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多元化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多元化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三是要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工作。

会上,蝶山区法院还举行了人民调解员聘任仪式,来自辖区的25名人民调解员接受了聘书。人民调解员和指导法官代表也分别在会上作了发言。

(易宽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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