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 1 日,涉嫌贩卖毒品罪的犯罪嫌疑人倪某洪经苍梧县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
2010年8月19日零时许,苍梧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所长岑火顺根据群众的举报,带领民警在苍梧县城龙圩镇某大酒店内伏击守候。1时许,一名男子来到该酒店的305号房,就被在这里守候的办案民警发现,当他再从这个门开门准备走时,就被民警上前将其控制住,并当场在该房间内查获毒品冰毒疑似物1小包和用一小张旧报纸包住的用于吸食毒品的5条吸管及一小张锡纸。入住在该房间的龙圩镇吸毒男子左某华承认民警所查获的毒品,是他以200元向面前这名男子购买的。这名男子叫倪某洪,32岁,梧州长洲镇龙华村人。
随后,办案民警在犯罪嫌疑人倪某洪作案使用的助力车的车头脚踏板下查获毒品疑似物16包;在车尾箱内查获用于吸食毒品的吸管38条。对上述所查获的毒品疑似物经检验鉴定检出有毒品冰毒、“K粉”成分。
(欧阳灿 潘雪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