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苍梧警方在大坡镇抓获一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林和一吸毒人员李某华。
2010年9月13日17时许,苍梧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在苍梧县大坡镇大坡街一街巷处将刚贩卖毒品给吸毒人员李某华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林抓获,并当场在其身上查获38粒毒品海洛因,在李某华身上查获以25元购得的1粒毒品海洛因。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林(绰号“亚发”,男,25岁,大坡镇松柏村人)于9月13日中午开一辆摩托车出到龙圩“亚球”的人屋里,以600元向“亚球”买到一只约1克重的毒品海洛因。然后,李就到附近的山地处,将买到的毒品用小刀分成40余粒(包头儿,用红色塑料袋包成的小粒),并装到一个小塑料瓶内后开车返大坡,在大坡街碰到要买毒品吸食的李某华,随即入到一街巷处交易完被警方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林2004年7月因盗窃罪被苍梧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出狱后,2009年12月又因复吸食毒品被强戒2年,2010年1月因病刚提前解除强戒,又干起又贩又吸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欧阳灿 董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