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区法院从2010年9月起全面启用《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
一、加强学习,明确目标和要求。全面组织审判员、书记员学习量刑指导意见,加深对量刑指导意见的理解,掌握量刑的步骤和确定基准刑的方法,确保正确试行指导意见。
二、规范庭审程序。将量刑程序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在法庭的调查中先调查犯罪事实,后调查量刑事实。在法庭辩论中先辩论定罪问题,再辩论量刑问题,充分保障量刑活动的独立性。
三、规范量刑步骤。首先确定基准刑,根据基本犯罪事实在法定刑幅度选择量刑起点,确定基准刑。然后根据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节,依法确定宣告刑。合议庭在评议时也按此步骤一一进行评议。
四、规范文书写作。在裁判文书中完整表述用于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加强量刑说理。
(蒙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