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山法院以审判质量为抓手提升争先创优水平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0-10-09  分享到:

蝶山法院在争先创优活动中严把案件质量关,从严抓审判作风和审判纪律工入手,坚持“四个结合”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杜绝和减少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质量瑕疵现象,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正,提升争先创优水平。

一是狠抓规范,实行开观摩庭与案件质量评查相结合。该院注重加强审判纪律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庭审观摩作用,要求审判人员从着装仪表到开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符合规范。定期组织该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观摩庭审活动。相继完善了审判执行工作机制,规范办案程序,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对于违反庭审纪律、审判作风恶劣及其他有损司法形象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二是加强审判指导,与各项审判工作的特点相结合。成立了由各审判业务部门一名审判人员参加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坚持每季度对各部门报结的案件进行全面、详细的评查;每次评查结束后,由“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将评查结果汇总并发布通报,及时指导审判工作。

三是严把法律文书关,与提高法律文书质量相结合。审监庭每月对各业务部门上报的裁判文书进行认真的评比和检查,对评选出来的优秀文书及评选情况及时予以通报,促进了法律文书质量的不断提高。

四是把案件质量与个人绩效考核相结合。该院制定了年度绩效考核标准,对案件质量标准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将案件的调解、上诉、发还改判、当事人对案件的满意度纳入衡量案件质量体系之中,把考核的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评先奖优的一项主要内容来抓。彻底杜绝了超审限案件,案件的调解率也显著提高。

                                  (易宽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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