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自治区领导、市领导批示精神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0-11-05  分享到:

今年以来,梧州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最近,梧州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勇和市长王凯分别作出批示,对本市检察机关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要求。

为此,自治区检察院张少康检察长在自治区院《情况反映》第234期《梧州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勇,市长王凯分别对该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出批示》一文上批示:“感谢志勇书记、王凯市长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请梧州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志勇书记、王凯市长批示,进一步做好检察工作。”

115日,梧州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会上,卢惠盛检察长就如何进一步组织学习和贯彻张少康检察长、刘志勇书记、王凯市长的重要批示,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全市检察机关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和贯彻自治区检察院张少康检察长重要批示精神,同时再次部署学习刘志勇书记、王凯市长的重要批示,并以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为契机,结合贯彻市领导参观广西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展览梧州展区时有关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自治区检察院、梧州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检察工作的指示精神,真正落实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当中,进一步推动我市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创新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两级院党组要按照自治区院领导、市委领导的批示精神,进一步研究和采取措施,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向深入。检察长对大要案要亲自指挥;主管副检察长、部门领导坚持一线办案。上级检察院要带头办案,对基层院查办确有困难的案件要派员参加和指导,切实解决基层院办案发展不均衡的问题。

三、切实抓好案件质量工作。两级院要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的观念,强化对执法办案的全流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确保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迅速高效办结。

四、着力抓好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检察机关第三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规定,进一步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活动,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途径和有效方式,推动三项重点的工作开展,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五、进一步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积极推进“阳光执法”,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推进办案工作区的规范化建设,坚决防止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开展“反特权、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以及“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组织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努力培养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有用人才。

(胡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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