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贵州涉嫌非法侵入住宅案、浙江涉嫌合同诈骗案的两名在逃人员刘某姐、郑某琴在苍梧落网。
2010年12月16日4时许,苍梧县广梧高速大坡公安检查站联勤民警在一辆从云南昭通开往广东深圳的大型客车上查获一名涉嫌非法侵入住宅案的在逃人员刘某姐(女,38岁,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牛棚镇鱼塘村人)。其涉嫌与岳某青俩人组织其家族人员于2010年10月20日16时,非法侵入杨某某家住宅。案发后潜逃,被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警方列为网上在逃捕犯。
当天18时30分,该站民警又在一辆从南宁开往浙江苍南的大型客车上查获一名涉嫌合同诈骗案的在逃人员郑某琴(男,37岁,浙江省平阳县鳌江镇柳王村人)。其于2009年9月以40多万元将2间店面房卖给柳某某后,又以原来的买卖契约破旧为名要求中介服务站的陈某某为其伪造2份买卖契约,并于当年11月16日利用伪造的店面买卖契约以30万元价格出售给李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案被浙江平阳县警方列为网上通缉刑拘在逃人员。
(欧阳灿 罗凤莲钟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