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维护苍梧县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提高民警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水平,苍梧县公安局于2010年12月24日组织部分民警开展防爆器材使用的培训,此次培训分别由梧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的两名教官和经过严格处突训练的该局治安管理大队黎海阳副大队长共同担任培训班的教员。通过对防爆器材的理论学习和实战演练,使民警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为依法理性、规范、适时有效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维护全县稳定,练就了过硬的本领,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
(陈红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