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要闻】蝶山区公安分局迅速侦破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1-18 分享到:
2011年1月15日中午时分,怡景酒店停车场内一名醉酒男子因与停车场保安发生争执继而引发打架伤人事件。蝶山区公安分局富民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案发现场,与此同时蝶山区副区长、蝶山区公安分局局长周小松、副局长梁军也在第一时间来到现场指挥,公安民警在现场成功将正在殴打他人的犯罪嫌疑人苏某某制服,并立刻把伤者李某某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但因李某某伤势较重抢救无效死亡,具体死因正做进一步鉴定。
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苏某某(男,51岁,本市人)于当日中午在怡景酒店停车场内的东门出口处,与停车场保安员李某某(男, 45岁,本市人)因停车问题发生争吵,而苏某某借几分酒醉拒不服从保安员李某某对其停车位置的安排,于是对李某某进行拳打脚踢,李某某无力反抗任其殴打致倒在地上,直至公安民警当场制止并将苏某某抓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周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