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客车班线经营权春运前被收回:车主欲哭无泪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1-27  分享到:

客运公司:车主没有按照当地客运行业“潜规则”更换车辆  运管部门:已经派出人员介入调查

 

 

 

今年春运前夕,平南县的林先生万分无奈地向记者反映:113,广西梧州超大金晖汽车运输公司客运分公司(原为梧州金晖汽车运输公司客运分公司)解除了2年前与他签订的《预定客运班线协议书》,收回“梧州——大化“客运班线的经营权,改由他人运营,自己与朋友合伙投资的几十万元血本无归。“苦心培育、经营了2年多的班线,咋说收回就收回呢?我认为这是个‘霸王决定’”先生义愤填膺地说道。目前,梧州市运管部门已经派出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收集有关材料。
          
“梧州——大化”班车单向开导致旅客滞留
    1月21
,已进入今年春运后的第三天,早上8时许,记者来到梧州市红岭路的广西梧州超大金晖汽车运输公司客运分公司(下简称客运公司)客运站了解情况。在客运站的售票大厅,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梧州至大化的票价128元(含保险),去年底以来,跑大化线的班车是隔天单向运营,梧州客车是逢双日开,而且只有早上730分班次,至于什么原因她也不知道。

旁边几个乘客焦急地说:大化班车今天没有班次,我们只能坐南宁或者河池金城江的班车,到时再转车到大化,费时又费钱,许多原先安排好的事都因班车停开耽误了,不知道大化班车什么时候能恢复对开营运。

车主:客运公司霸王决定收回客运班线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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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林先生向记者介绍说:2008118,他与客运公司签订了“梧州——大化”预定客运班线的运营协议,协议约定,由其购买一辆中型中级以上的营运客车挂靠在客运公司,责任产值经营“梧州——大化”班线,车辆固定产值按照客运公司规定计交,月度班线产值自开班之月起三个月免收,第四个月起至满一年按照1000|月计收,第二年按1500|月计收,第三年按2000|月计收,自己投入全新车辆经营时客运产值合同可在1——3年内由自己决定。当时签协议时还预交1万元给公司作为办理运营证的费用和线路牌押金。

先生说,协议签订后,他当时考虑到已经投资经营有其他的线路客运,经济上确实有困难,于是与马山县的朋友先生通过联合出资和借资共同投资46万元(其中22万元由客运公司担保银行贷款)购买了一辆全新的客车(车牌号为桂D06158)。2009113,还没有结婚的原因不能在银行贷款买车,先生只好委托其舅舅苏某与客运公司签订了《营运客车使用及客运产值承包责任合同》(有效期至20121231)。于是,他们如约开通“梧州——大化”客运班线的运营。

先生说,以前还没有“梧州——大化”的客运线路,自己签订协议后承担了经营该线路客运班线开荒牛的角色。该线路总里程400多公里,刚开始客源少,经常出现空车的情况,每个月的各种费用需要几万元,可谓举步维艰,惨淡经营。经过2年的培育,班线从无到有,运营逐渐成熟。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10年下半年,客车经常出现问题,经过多次维修车况都达不到运营要求。当年1126日,先生决定换购新车运营,在交了5000元各种费用,并取得客运公司和当地运管部门的同意后处理了原运营的大客车(先生已经借钱还清银行的贷款)。孰不知,就在临近春运,今年113日,当先生准备将换购的新车继续投入运营时,却被客运公司告知,解除与他签订的《预定客运班线协议》,收回“梧州——大化”客运班线的运营权,改由他人运营。

“这件事先前没有任何通知和说明,运营合同尚未到期客运公司就单方面解除协议不得再营运。所以,我们认为这是一个‘霸王决定’。”本来就债台高筑的先生和罗先生听到自己的班线运营权被收回消息,欲哭无泪气愤地说。他们已经多次和客运公司交涉未果,无奈之下,他们已经向梧州市交通局和运管部门反映,强烈要求能延长线路营运时间,或者在收回线路经营权后给他们一些补偿。
      
客运公司:车主没有按照公司“规定”更换车辆投入运营
    1月18日下午,记者就先生反映的事来到梧州金晖客运分公司,该公司副总经理竺锡雄说2008年11月8,客运公司确实与先生签订有“梧州——大化”预定客运班线的运营协议,但由于当时公司一时疏忽,在先生没有委托或者转让的情况下却与苏某签订《营运客车使用及客运产值承包责任合同》。林先生以苏某的名义投入车辆(车牌号为桂D06158
)经营该班线,2010112,苏某因客车出现发动机故障无法维修影响正常发班和运输质量申请转入另外一辆客车运营,而把原来那辆转出客运公司。客运公司领导讨论后认为苏某要转入运营的客车必须符合梧州几家客运企业内部不成文的“规定”,即新投入的车辆必须比原来运营的新,因为苏某申请投入的车辆过于旧,故不同意转入,而是同意其车牌号为桂D06158客车转出,并视该客车班线作丢包处理。

“去年12月份初,苏某第二次申请欲从大连某公司购入一辆客车营运,经运管部门审核也同意批准了指标,然而,一直到12月底苏某也没有投入新车运营。1220日,根据苏某第三次申请,公司又代他申请投入一辆车辆运营,但最后运管部门审核后认为也不符合梧州客运行业‘规定’,不予批准。鉴于林某的种种原因违约在前,公司决定收回班线经营权;春运将至,为了使乘客走得好走得及时欢度新春佳节,公司不得不另外找客车回恢复“梧州——大化”,竺锡雄对记者说。对于此说法,林某也有异议:梧州市运管部门批准他准备从大连某公司买的那辆客车时限为180天,而大连那家公司因为其他原因一直无法办理转户手续。对于梧州客运行业的“潜规则”自己不能认同,如果投入的客车各项安全技术指标都符合要求,为什么不能运营能?

运管部门:已经派出人员调查取证

“客运赚不赚就看春运”车主们都这样说,春运已经开始,林某还为能否恢复班线经营权发愁。梧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副主任陈小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已经安排运输科工作人员深入客运公司调查,调取有关资料证据,他表示,客运公司内部管理问题,是否符合交通部门政策,还有待公司拿出相关的证明材料进一步核实,运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同时,他们会协调好客运公司尽快恢复“梧州——大化”班线,保证乘客能走得了,走得好。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记者李继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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