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队:按照物价部门核准标准收费 苍梧县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近日,贺州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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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发生事故 拯救队开出1.8万施救费
据薛先生介绍和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得知,
薛先生对记者说,当天晚上自己知道车辆发生事故后马上从贺州驱车赶往事故现场,而辖区旺甫交警中队在勘查现场后出具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司机郑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事故车辆双方车主调解协商,车辆损坏修复费和施救费均由郑某支付,双方无异议。调解结束后,交警通知苍梧县安达交通事故拯救队施救,并开来一辆25吨的吊车和2辆拖车。拯救队到达现场后既没有告知车主吊车和拖车收费价格,又没有签订任何委托书的情况下,就开始对事故车辆施救。拯救队先把农用车从公路边的水沟吊到公路,接着将横摆公路挂车的驾驶室吊到挂车上,用拖车将事故车一起拖回到离事故现场约
次日,当薛先生来到苍梧县安达拯救队停车场取车时,却被巨额的施救费用惊呆了:在该停车场办公的交通事故拯救队表示,要取车还要交纳2辆车一共18000元的施救费用!
该拯救队负责人朱某列出了收费清单:桂J08101(桂J0757挂)的费用为:吊车6000元、拖车5000元、过路收费站85元、事故抢修600元、车辆保管40元。该车总施救费用为11725元。
湖南MAJ059农用车的费用:吊车3500元、拖车3000元、过路收费站35元。该车总施救费用为6535元。
据薛先生说,当时他拿到了1.8万的事故施救清单时感到很气愤,无奈之下只好通过熟人和安达拯救队商谈。几经周折,施救费一降再降,最后“定格”在1.3万元。薛先生拿出两张盖有“苍梧县安达实业有限公司”公章的“梧州市服务行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专业发票”,一张是桂J08108吊车费5450元、拖车费4450元,合计9900元 一张是湖南MAJ059拯救费2855元、中途修理费500元,合计3355元.
部门反应 拯救队高收费与交警无关
9月7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苍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旺甫中队长叶海洋时,他表示,当晚处理交通事故时确实是他们叫县交警大队值班室通知拯救队来施救的,至于叫哪里的拯救队他们就不知道了,由于交通事故拯救队并不属于交警管,且拯救队究竟有多少收费项目,应该收取多少的费用,交警部门也无法得知。
记者后来向苍梧交警大队负责人证实, 这些费用并不是交警部门收取的,是(拯救)拖车公司收取的,拖车公司是经营单位,也是私人公司。交警部门与交通拯救队的关系,除了在接到发生交通事故的报警后,为确保道路畅通,会由警方通知辖区负责交通拯救的拯救队前往现场施救和清障外,其他方面并无业务往来。
9月10日上午,记者就交通拯救收费项目是否合理一事,采访苍梧县安达交通拯救队负责人朱某时,这位负责人说施救当天他出差外地,当天晚上下着大雨,公司接到交警的电话后就派出3辆车辆和9名工作人员,到现场后确实没有和车主协商也没有签订委托书就开始施救了,由于挂车太长,只好往贺州方向拖到苍梧县梨埠收费站掉头再拖回苍梧县城停车场,整个过程约70多公里。“按照苍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拯救队所有的收费项目都是对的,在收费的计算上挂车是以两辆算的,事故车主是必须交的,后来车主叫贺州拯救队的和我们协商最后拯救费降到1.3万多元”这位负责人言之凿凿。
物价部门表示:派人介入调查严肃查处
9月7日上午,在记者的陪同下,薛先生已经向苍梧县物价检查所投诉举报,该所已经受理并按程序办理。
9月9日下午,苍梧县物价局钟局长就此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严斥该交通拯救队的行为“无异于向司机拦路抢劫”,并表示物价部门将马上组成调查组调查处理此事。随后钟局长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苍梧县物价局文件《苍价字(2006)30号》《关于调整苍梧县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拯救服务收费的通知》,安达交通事故拯救队出具的施救费用,远比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要高得多。
按照苍梧县物价局出台的有关规定:普通公路交通事故中,五类车辆吨位在15吨以上的每辆货车“吊车费”路程按照往返20公里为一段,收费标准为为1050元一辆,“拖车费”路程按照往返20公里为宜段,收费标准为950元,超过往返20公里的按照20公里为一段分段加价,拖车每段加价80元,吊车每段加价90元。仅这两项,拯救队就多收取桂J08101(桂J0757挂)7000多元。
(李继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