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梧州中院将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换届纪律要求纳入司法巡查范围,扎实做好“两强化、一严格”工作,促进司法廉洁。
一是强化换届纪律宣传教育。按照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要求,人手一份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5个严禁、17个不准、五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和自治区党委“四要四不准纪律要求”学习宣传资料,教育全市法院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增强党性观念、大局观念、组织观念,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二是强化监督,将换届纪律纳入司法巡查范围。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作为加强司法作风纪律、严肃换届纪律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高度重视违反换届纪律的苗头倾向,重点了解掌握换届纪律要求的情况和有无干警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三是严格把好廉政审查关。深入了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准确把握法院队伍廉政状况,认真负责地出具每一份廉政鉴定意见,确保被提拔的领导干部经得起党和人民的考验。同时,高度重视涉及换届问题的举报查出工作,如违反换届纪律,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莫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