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山法院四项措施做好未成年帮教工作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3-14  分享到:

今年以来,蝶山法院积极能动司法,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创新机制,在帮教中开展四项工作,对失足少年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帮教,以增加他们重新走向社会的信心和决心,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做好庭前走访工作。在送达起诉书时与未成年犯进行谈话,告之被起诉指控罪名、相关法律规定及诉讼权利义务,了解掌握其家庭环境、成长经历、思想认识等情况,引导其正确认识自身犯罪行为的危害性,积极配合法庭审判。 

二是强化庭审帮教。探索建立社会联动帮教机制,采取圆桌审判的方式,充分发挥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监护人的作用,从不同角度对未成年犯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伦理教育,使其对犯罪有更深刻的认识,从而认罪伏法。

三是把握宣判时机。推行法官判后释法,对未成年犯的犯罪原因及其危害性进行总结分析,详细讲解判决的理由和根据,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感化,使他们消除对立情绪,积极接受处罚,努力改过自新。

四是积极做好回访工作。建立定期回访制度,了解未成年犯的思想状态和改造表现,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增强其改造信心,巩固矫治效果。

                    (易宽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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