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山法院四项举措给力平安蝶山建设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3-16  分享到:

为创建蝶山区安全、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蝶山法院始终把平安建设作为事关城区发展的大事来抓,今年以来,该院不断完善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制度,着力提高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司法能力和水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为保障全区的社会大局稳定、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注重服务大局。依法妥善审理好因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各类案件;精心审理好涉及城市建设改造过程中的拆迁安置、企业改制、土地开发等纠纷;审慎调处好各类涉农纠纷和群体性纠纷。确保为蝶山经济发展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突出打击,努力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以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为依托,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创造一个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加强调解,力争案结事了。调节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是人民法院参与平安建设的中心任务。今年以来,全院继续牢固树立“全程调解、全员调解”的大调解理念,进一步贯彻落实刑事审判宽严相济政策,大胆做到对凡是自然人为被害人的刑事案件,都积极做好当事人的和解工作,争取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谅解,切实缓和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和谐。民事审判在总结和推出“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庭后调解、判后和解、执行和解”“五步工作法”的基础上,注意做好诉前调解、立案调解,通过调解使大量的纠纷得以化解。行政审判注重协调,大胆探索,注意通过协调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做好执行和解工作,尽力维护和睦的亲情、邻里关系,化解矛盾,尽可能避免因强制执行激化矛盾。

四是更加注重保障民生。及时审结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农民工工资等劳动维权案件。高度关注特殊主体的诉讼困难和生活困难,认真落实诉讼费用缓减免政策,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使当事人诉权有保障、困难得救助,切实体现理念上为民、措施上便民、机制上利民。

(易宽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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