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车辆夜晚行驶时都把远光灯开启,两道笔直狭长的光柱用刺眼的光芒“袭击”着迎面的车辆,导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
为了加大城区车辆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3月22晚,苍梧县交警大队林水中队在县城辖区范围内开展“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突击行动,严厉查处夜间驾车持续使用远光灯以及擅自改动车灯照射角度的驾驶员,遏制潜在的“灯光”危险。在当晚的检查中,交警查处了7起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3名司机受到了罚款200元记1分的处罚。
在检查中民警发现,开着远光灯行驶的车辆非常多。一辆车号为桂D·172XX轿车行驶到县城世纪广场十字路口时,一路开着改装的氙气白光大灯行驶而过,给行驶中的车辆带来了很大影响,个别车辆受到影响视线不明减缓了车速。交警发现后立即上前拦停了该车,并对该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拍照取证。
(叶沈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