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坚持抓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扎实推进检察事业全面发展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3-28  分享到:

近年来,市检察机关坚持对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常抓不懈,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推动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加强。自2000年以来,梧州市检察院已经连续四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四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20052008年,梧州市检察院连续四年在自治区检察院量化考核工作中排列全区前三名;2009年在自治区检察院绩效考评工作中总分排名第一,最近又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2008-2010年度全区先进检察院”光荣称号。

一是深入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由领导牵头,办公室制订具体方案,安排好各阶段工作和学习内容,使活动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例如在“三子”教育和廉检勤检讲评活动中,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卢惠盛亲自为全院干警上廉政教育党课,不断增强检察人员廉洁从检能力。

二是坚持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采取分级轮训、专题辅导、主题民主生活会等学习形式,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党组、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促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

三是积极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根据教育培训计划安排,组织参加最高检、自治区院开办的各项业务培训班18期(主要是市院、各基层院主要领导及业务骨干培训)。重点强化自身教育,利用本院内部精通业务的干警自行办班,2010年,开办班30期,两级院共382人次参加培训,通过自行办班,让各业务部门骨干登台授课培训,使干警们能够互相交叉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大大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加强司法警察队伍的职业训练,积极参加各项技能大比赛,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

四是运用考评机制推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自治区检察院考核评价市(分)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工作实施办法,充分运用所建立的办案质量、综合业务、队伍建设三项执法考评机制引导、教育干警“须作为、有作为、真作为”,把考评机制应用到干部提拔中,应用到推荐人才中,应用到评优活动中,激励干警创造优良的业绩。以考评促办案、促质量、促素质,以规范促效率、促公正、促廉洁。

(胡  琴)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