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立潮头唱大风
“十二五”开局之年,翻开梧州市检察院近年来的荣誉册,令检察长卢惠盛及他的同事们感到欣慰:该院从2005-2008年连续四年在自治区检察院量化考核工作中排列全区前三名;2009年在自治区检察院绩效考评工作中总分排名第一; 2005年、2007年、2009年、2011年荣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该院成为近十年来广西唯一的连续四次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的地市检察院。2004年至2011年3月,梧州市人民检察院获得国家级表彰12次,自治区级表彰67 次。有57人(次)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其中9人(次)获国家级表彰,48人(次)获自治区级表彰。近年来还先后涌现出了以“全国模范检察官”、第七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黄炳雄和第七次全国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石世安为代表的先进典型。
“荣誉代表过去,在新的历史征程,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最重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重要!”面对如此多的区优、国优誉荣,检察院检察长卢惠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感慨地说。
“梧州市检察机关只有做好自身科学发展,才能履行好法律监督的责任,进而为全市的科学发展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早在2004年,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惠盛刚到梧州履职时,就思考着该院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实现检察工作创新发展问题。
“十一五”对梧州市检察机关来说是个不平凡的五年,该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紧紧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按照依法监督、稳步推进、积极创新的工作思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针,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一个决定、四个配套文件”精神,以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争创民族地区模范为载体,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交出一张人民满意的“答卷”。
甘当 “减压阀” 维护社会稳定
和谐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维护和谐稳定,是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
2009年春,一位曾到各部门上访将近十年的“上访钉子户”钟某来到梧州市检察院值班室,指名要见卢惠盛检察长,要求帮助解决一宗民事纠纷案件。据控申部门了解,钟某曾被很多有关部门的信访工作人员接访过,但最终没有给他满意的答复,于是继续上访,是出了名的“上访钉子户”。卢惠盛检察长了解此事后,亲自审查来访者钟某的申诉材料,一丝不苟地分析钟某的申诉理由,并决定派出当时分管民行、控申等工作的黄炳雄副检察长带领干警到该申诉人所在地进行约见接访、收集材料。在掌握一定的证据材料后,卢检察长批示要求民行检察部门落实专人负责此案,在此案的办理过程中,卢检察长曾多次听取分管副检察长和办案人员的意见,最后决定把案件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表决,最终使一宗长达十年之久的申诉案件得到依法重新处理。为对卢检察长心系群众、执法为民的公正行为表示感谢,钟某夫妇亲自来到检察院送上一面写有“司法公正、一心为民”锦旗致谢,并复印一份《乾隆长生秘诀》献给卢检察长,祝愿他身体健康,能有更多精力为民执法、为民办事。
该院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确保案件不留“后遗症”,拆解上访人的“法结”和“情结”,当好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仅去年该院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办理群众信访568件次。加强对可能产生涉检信访问题的源头治理,落实办案风险评估、分级预警等工作机制。对3件涉检信访积案逐案审查,采取综合措施妥善化解。建立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对不服司法机关处理和裁判的136件申诉,依法及时审查处理,认真做好息诉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10年,市检察院在全区率先与市中级法院出台了《关于多元调解和民商事、行政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一些基层检察院与法院更进一步把此《意见》细化,制定《检法对接调解制度》,全市检察机关实现了“检法对接”,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分别予以充分肯定。
去年以来,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31人,提起公诉2295人,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无缝对接”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市检察机关在全面贯彻落实“一个决定、四个配套文件”,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围绕加快构建区域性枢纽城市、西江黄金水道中心城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基地的科学发展定位的重要战略支点,综合运用打击、保护、预防、监督等法律监督职能,为改革清淤,为创新保驾,为发展护航,成为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的自觉行动。
围绕保障国家投资安全,开展查办和预防国家投资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围绕“两型”社会建设,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围绕创新梧州建设,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围绕企业健康发展,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围绕基层问题,开展“四走进四服务”活动和“群众工作年”活动;积极服务洛湛铁路建设、市区地质灾害整治工程、“三冲”改造项目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2010年,梧州检察机关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突出专项工作重点,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相结合,成效显著。全年反贪污贿赂部门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71件98人,其中大案50件73人;反渎职侵权部门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17件18人,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扫清了障碍。结合执法办案,向发案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提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336件,开展预防警示宣传教育946次,预防咨询667次。全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有12000多人通过参观预防职务犯罪展览、听讲课等形式接受预防教育。
与时俱进 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根据社会形势发展和基层群众对检察工作的需要,梧州市检察机关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努力探索“检力下沉”的新途径。在苍梧县开展乡镇检察工作站试点工作;在岑溪市探索聘请人大代表、乡镇综治维稳负责人担任乡镇检察工作联络员,全面铺开乡镇检察工作联络员制度;在蝶山区设立全区首批“民事行政检察社区联络站”。通过检力下沉,不断延伸检察工作触角,积极开展检务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受理群众控告申诉,化解基层矛盾,有效地服务“四保”。
针对近年来一些职能部门在国有企业改制、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中,由于监管不力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引起了梧州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通过对民事领域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进行法律监督,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单位及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以依法追收可能流失的国有资产。2008年开始,以藤县检察院为试点,创新机制,探索开展民事督促和支持起诉工作。至去年年底,全市共办理民事督促和支持起诉案件169件,成功追收国有资产8000多万元。
以“群众满意“为工作出发点
“人民检察为人民”,梧州检察机关始终把密切检民关系,赢得群众信任作为立足点,努力打造为民服务型检察院。
近年来,该院按照“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办案依靠群众力量、工作接受群众监督”的要求,积极采取便民利民措施。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带案下访、定期巡访、联合接访等制度,及时为民排忧解难。全市统一设立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开通具有举报、控告、申诉、投诉、咨询、查询等“六合一”功能的“12309”检察服务电话,实行电话、网络、信函、接访等受理方式的“四整合”,方便群众表达诉求。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积极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四走进四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以及“群众工作年”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共建立企业联系点39个,深入走访66个重点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走访农村、社区190多个,召开调研座谈会126次,参加座谈680多人次;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22件;共帮助企业、农村协调解决问题54件,化解矛盾纠纷46件。
说起执法公信力建设,梧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卢惠盛有一句响当当的名言:“公信力是检察权运行的重要规律,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和战略任务。”
人民满意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就自然提高。要让人民满意就必须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构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五位一体”工作格局。近年来,梧州市检察院不断探索构建执法公信力建设的长效机制。为突出抓好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自2010年初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他们还深化检企、检校、检民互利共赢的共建机制建设,开展了“服务项目工作队”等活动,组织干警看发展、察民情强服务。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促进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人民不满意,公信力就无从谈起。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检察工作机制保障公信力……”卢惠盛检察长如是说。针对容易发生执法不公、不廉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梧州检察机关创造性地构建了执法办案、制度规范、执法管理、监督制约、执法保障“五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促进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梧州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赢得了党委政府的肯定、社会的认可、群众的信任。
(记者李继远 通讯员罗宗炳 胡 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