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苍梧警方在广平镇抓获一名购买赃车的犯罪嫌疑人。
2011年4月14日10时30分,苍梧县公安局广平派出所所长李林森带领民警在广平变电站附近公路上执行治安巡逻时,发现一年轻男子驾驶一辆红色无号牌男装摩托车往广平街方向而去,引起民警注意,追至广平变电站路段时被民警拦停检查。该男子见势不妙拔逃跑,在逃离500多米后被民警抓获。经查,该男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是韦某某于2009年7月停放在苍梧县龙圩镇西南大道时的被盗车辆。
经讯问,该男子叫莫X新,26岁,苍梧县广平镇调村人,供述了所辆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系其于2010年7、8月间的某一天14时在广平镇调村村路麻组,在明知是赃车的情况下,仍以500元人民币从一个不知名的约30岁的男子手中非法买来自用的。
目前,犯罪嫌疑人莫X新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警方提醒:请不要贪便宜,购买赃车是犯罪行为,财车两空,还触犯刑法受惩罚。
(欧阳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