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检察院的监督,我们这次一定能选出老百姓满意的好村官!”
刘大爷是龙华村年纪较长、对村生产发展关心的长辈,由于今年龙华村“两委”班子准备换届,眼看着周围村庄生产、社区建设搞得红红火火,希望选举出素质好、威信高、能力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心为群众办事的人担任新一届村“两委”班子。
为确保2011年下半年举行的基层居委和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研究出台了《关于开展村级“两委”换届选举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的意见》,明确检察机关服务“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工作实效。据该院领导介绍说:“我院在农村换届选举前、中、后开展‘三段式’监督,力求打造农村换届‘阳光选举’。
选举开始前,该院在全区选取重点乡镇建立预防工作咨询站,接受群众咨询;以“增强民主意识、防止贿选拉票”为主题,针对广大选民、候选人和负责选举组织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发放宣传单、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及法治讲座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为农村换届选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选举过程中,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监督选举全过程。该院与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等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外部协调、畅通信息渠道、明确工作重点、增强联动优势,重点打击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妨碍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将可能影响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的情况通报给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跟踪处理工作,确保换届选举过程公公正正、干干净净。
选举结束后,将充分履行检察职责,派出检察人员结合近年来发生在农村干部身边的典型案例对农村新任干部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廉洁勤政教育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座谈,组织当选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并并与新当选的村干部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督促其廉洁自律、依法治村。
(梁 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