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会议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市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商务局统一部署,对全市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的第一阶段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下一阶段推进专项监督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会上,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卢志文通报了2008年2010年全市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具体情况,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各自开展自检自查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各行政执法部门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办理的行政违法处罚案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基本情况和两法衔接机制运行情况,以及对全市“两法衔接机制”提出建议和意见。与会人员畅所欲言,会议气氛十分热烈。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听取了各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自查的情况汇报和对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的意见。会议还组织学习了中办发[2010]37号、[2011]8号等中央及高检院等关于渎职犯罪、行政执法衔接、食品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文件。
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雷雄指出: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的重要意义;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监督活动顺利开展;三要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确保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取得实效;四要明确目标责任,抓紧落实,确保专项监督活动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雷雄副检察长同时对下一步推进专项监督活动工作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意见:一是下一步将由市检察院、市公安分局、市监察局、市商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情况组织检查和抽查,重点排查“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情况;二是要求各行政执法相关机关领导要按照方案的要求督促本部门做好引接自治区督察组检查工作;三是要求领导小组要做好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对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召开协调会加以解决;四是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案件移送、备案审查等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工作机制;五是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活动开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六是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活动开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七是加强对“两法衔接”工作调查研究,切实解决案件移送工作中实际问题和困难。
各成员单位领导也纷纷表示将加强组织领导本部门开展好自检自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为迎接督查组的检查做好精心准备,今后也将加大与司法机关的联系与沟通,共同推进我市“两法”衔接工作进一步发展。
(陆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