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刑法修正案(八)》颁布施行以来,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刑法修正案(八)》中有关“醉驾入刑”的法律条例。近日,在梧州交警支队举行的警营开放日活动中,梧州交警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的主题着力宣传“酒驾入刑”。
此外,交警支队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两个新法规的实施,专门收集资料,编写了酒驾、醉驾的违法成本计算公式,结合梧州醉驾落网第一人的案例,制作成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摆放在太阳广场门口,吸引了众多的市民前来观看。同时,支队派出民警向市民派发警示宣传资料。民警在商场内发放反酒驾宣传资料时,不少市民对“醉驾入刑”可能对个人职业的影响十分关注。民警介绍说,我国不少法律法规都对公民从事某种职业、取得某些资格要求以“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市民因醉驾被判处拘役之后,就有了犯罪记录,正在择业的,就业范围大大缩小;已经工作的,有可能会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市民表示,为了一次醉酒驾驶,既坐牢房、又丢饭碗,很不值得,要严格遵守新法规定,对酒后驾驶“零容忍”。
此次活动,梧州交警共出动近30警力,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500多份、展出宣传展板10块,答复群众咨询200人次。
(苏志文 邓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