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山区法院联合调解一起邻里建房起纠纷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6-02  分享到:

近日,蝶山区龙湖镇塘源村大户组的一户农家小院里,在众人的欢笑声中,两名村民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一场由建房引起的邻里纠纷在蝶山法院“联合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的劝导下成功化解。

日前,龙湖镇司法所严所长请求蝶山法院调处一起建房纠纷,并表示如不解决将发生一场恶斗。

蝶山法院立案庭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马上将情况向院领导做了汇报,同时法官一同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实地察看双方争执的屋地状况,细心听他们各持的理由。原来,王大哥和李某力同为大户村村民,王大哥日前在其自留地上建房,地基已占尽了自留地块。建房之初李某力曾和王大哥讲,日后若王建房,可紧贴其屋墙。屋建到第三层,王大哥将屋檐飘盖出屋墙几十公分,李某力认为会影响到其日后建房,双方由此产生矛盾,不停引发争吵,李某力更是将飘出的屋檐强拆,事态演变到白热化程度。并且王大哥拒绝到场调解,只是由年迈的老母亲在场;而李某力的态度也十分强硬,互不相让。了解到这些情况,法官和严所长通知在场村干,要求王大哥马上到场。王回到后,法官和严所长严肃指出,其在自留地上建房属违法行为,应立即停建。对相邻墙地的问题,从排水、通风、及邻里的亲和关系等角度,有法有理地向他们做调解,循循诱导他们为日后家和邻睦着想。但双方情绪激动,针锋相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第一次调解大家不欢而散。附近的村民和现场的建筑民工听到法官和司法所调解员声情并茂的现场析理说法,也纷纷你一言我一语的加入响应,现场顿时变成法律与邻里关系的讲堂。眼看现场气氛有所缓解,法官和司法所的人员没有气馁,再次认真分析、研究案情,制定调解方案,同时组织村干和当事人的亲属,分别到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家中,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又分别和当事人逐一谈心,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法、理、情并举,劝导双方当事人以和为贵,心平气和地去解决问题,用理性的方式解决纠纷。在工作人员的说服教育和劝导下,王大哥在耐心劝说后,推由李某力提出解决办法。法官和调解员又做李某力的工作,李见此情形,提出其屋边留出二十公分的排水空间,再强调王大哥以后不能搭盖飘出屋檐。经过三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得到了谅解,并且握手言和,一场由建房引起的纠纷在一团和气中成功化解。

(马文骏 易宽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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