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朋友面前逞威风,李某购买了枪支弹药,但李某却为此付出沉重代价。6月24日,长洲区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批准逮捕。
2010年4月份的一天,李某在岑溪市区逛街时见到路边墙上的贩枪信息,李某当时心想自己有一支枪在朋友那该有多么威风,李某决定购买一支枪。于是,李某在没有办理持枪证的情况下以现金人名币1500元向一名陌生男子购买黑色自制单管散弹枪一支和子弹四发,并在山上试枪击发了其中两发子弹。后来李某用一个旅行袋将弹枪和剩下的两发子弹装好,收藏在住处衣柜顶上。不久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对李某持有的枪支弹药进行收缴,经鉴定,李某持有的枪支具有杀伤力。
公安机关将李某向长洲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李某明知系枪支而非法持有,其行为已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犯罪,遂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梁惠 黎卓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