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广西容县石寨村石寨镇王某驾驶桂KM0E6*两轮摩托车由广东返乡,行驶至岑溪市归义镇金鸡大桥附近路段时,与岑溪市归义镇保太村李某驾驶的桂DJW65*两轮摩托车发生相碰,两人不同程度受伤,车辆损坏。在医院民警发现,王某因为戴了顶坚固的头盔平安无事,李某却因戴了顶便宜质量较差的头盔,头部受到了重伤被进行抢救。两件不同质量的头盔给他们带来了不一样的命运。
这起事故再次表明,头盔是骑乘摩托车时保护头部、缓解冲撞受伤很重要的保护工具,不戴或者配戴质量次的头盔骑乘摩托车是很危险的。
交警部门温馨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骑摩托车还是戴上质量好的头盔再上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和乘坐两轮摩托车须戴头盔。有的人不了解安全头盔的作用,片面地认为交警检查和纠正不戴头盔的目的就是为了罚款,却不知,如果交警不找其麻烦,交通事故就会找其麻烦。交通法规不是无缘由地制定出来的,而是将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总结成行为规范。现在市场上所卖的头盔质量也参差不齐,一些市民为了省钱,往往就会买一些质量差价格便宜的头盔使用,很多人不会去想发生意外时怎么办的,戴头盔更多只为了应付交警,根本不会去考虑这些事情。”其实一顶好的头盔,它就是你的生命线,在发生意外起到缓解撞击,保护头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