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的2个月内两男子疯狂飞车抢夺十三起,抢夺数额达3万余元,曾一天作案3起,更猖獗的是半小时内作案2起,其作案对象很明确,均是走在路上的独行女性。然而,作案的潘某某和黄某某,曾因犯罪被判处过刑罚,出狱后仍不思悔改,这次两人将面临更严厉的惩罚。
27岁的潘某某是梧州市郊区人,无固定职业,曾因犯抢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5岁的黄某某也是梧州市郊区人,曾在2010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
2010年12月27日18时许,张某女士正走在人行道上准备回家,途经新兴三路市政府广场对出人行道,不料身后,忽然2名男子开着一辆助力车串上来,乘其不备伸手将其手袋抢走,好一会才回过神来意识到遭抢劫了,当时包内有人民币1300元及手机一部。
而甘女士怎么也没想到光天化日之下,步行在繁华的路段也会遭遇抢劫,2011年2月18日15时许,正当她走在新兴二路交通局门前,两名男子开着助力车用同样的方法抢走了她身上价值3000余元的所有财物。
短短的2个月内,潘某某和黄某某驾驶一辆助力车在梧州市万秀区南中路、长洲区新兴二路、新兴三路等多处人行道上,乘被害人不备,先后13次抢夺被害人的手袋,内有手机、现金、项链等物,抢劫数额达3万余元。
近日,长洲区人民法院对潘某某、黄某某抢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潘某某、黄某某抢夺的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均作出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的处罚。
(覃晓明 梁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