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兄弟起贪念偷车 齐齐入狱后悔莫及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9-02  分享到:

2011830,万秀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案进行公开开庭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戴某展、戴某强犯盗窃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戴某展、戴某强系亲兄弟,弟弟戴某展今年刚满18岁,两人都在工厂里做工。201151218时许,戴某展在工厂宿舍看见被害人张某放了一串摩托车钥匙在房间,顿起贪念将钥匙盗走,然后把车钥匙交给哥哥戴某强。戴某强利用该串钥匙将张某停放在宿舍楼旁的一辆白色豪爵牌摩托车(价值人民币4071元)盗走,藏于一山坡上。案发后两天,公安机关提收了该车并发还给被害人张某。

在庭上,两兄弟声俱泪下对自己的行为作了深刻的检讨。戴某展说,都怪自己一时糊涂,犯了罪,还连累了哥哥。戴某强说,自己做哥哥的没带好弟弟,当时应该制止弟弟犯错。一旁的家人恨其不争,泣不成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戴某展、戴某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秘密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戴某展提出犯意,戴某强积极实施作案,均是起主要作用的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由于被告人戴某展、戴某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当庭自愿认罪,态度较好,其盗窃的赃物已被提收并发还给被害人,挽回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对其可予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法官还对这两个年轻人进行了教育,告诫他们要靠自己的努力和劳动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挣钱,不能贪小便宜、心存侥幸,犯了罪就要接受刑罚处罚,希望他们吸取这次的教训。

(蒙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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