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行车苍梧境内致一死一重伤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9-21 分享到:
近日,修某平驾驶赣D2XXX8号重型厢式货车沿国道207线由贺州往梧州方向行驶,行至国道207线3121km+120m处(石桥镇塘蓬村路段),由于修某平驾车没有靠右侧行驶,导致车辆驶过公路左侧,与对向由黄某勇驾驶的桂DN8678号二轮摩托车和黄某全驾驶的桂JT5XX9号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随后赣D2XXX8号车和桂JT5659号车起火燃烧,造成三车不同程度损坏,黄某勇当场死亡,黄某全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赣D25818号车驾驶室完全烧毁报废,所幸其车厢上的货物(17吨谷壳灰)没有着火,一旦着火后果将不堪设想。
目前,修某平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龙锦峰 黄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