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信用卡时潇洒,无力还款时心难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12-31  分享到:

20111226下午,万秀法院成功调结一起因信用卡消费而无力还款引起的纠纷案件。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诉称,被告卢某于2009529日和2010318日向原告分别申办了两张牡丹信用卡,领卡后透支消费。截止2011121日,被告共欠原告本金116937.86元,利息、滞纳金6711.79元,原告多次按照《牡丹卡领用合约》催收未果,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还清欠款本息共123649.65元。

法院受理该案后,认为调解结案对纠纷的解决更为有利,于是迅速组织双方到法院谈话,进一步了解双方就还款问题的意愿。经过承办法官的情理分析,被告对自己的理财不慎感到懊悔,亦表示还款不能一拖再拖,答应会尽快还款。最后,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双方确认被告尚欠原告牡丹贷记卡贷款本息共124906.55元(利息按合约暂计至20111226日)。从20121月起,被告每月25日前向原告还款3500元,直至还清为止。

(杨丽芬  李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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