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业男子在缓刑期间为了赚钱,想到了转手贩毒赚取差价的歪主意,结果刚做一笔“生意”就当场被抓,正所谓偷鸡不成蚀把米。2012年1月9日,长洲区检察院以被告人严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
现年21岁的严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刑,且在缓刑期间,由于没有技术,没有工作,连日常生活来源也没有了。严某想起自己的朋友是毒贩,便想出了向朋友低价购买毒品,再高价卖出赚取差价的主意。在2011年12月29日晚上,严某接到一个男子电话说要购买100元K粉和一瓶“神仙水”,之后,严某以200元向朋友“肥仔”(在逃)购买200元K粉和一瓶“神仙水”。到了22时许,严某在市新兴二路一间宾馆将上述毒品以300元卖给购买毒品的男子,严某从中获得差价100元。交易后,严某正准备离开,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当场扣押毒品K粉1克和“神仙水”一瓶(重6克),经鉴定,严某所贩卖毒品成分MDMA和氯胺酮(俗称K粉)。
公安机关将严某向长洲区检察院提请批捕。经该院依法审查,认为严某为牟利而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涉嫌贩卖毒品罪,且在缓刑期间作案,遂作出批准逮捕严某决定。
(黎卓全、梁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