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蝶山法院高度重视辖区政府的非诉行政执行工作,积极强化非诉执行职能,注重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精髓,强调协调和谐,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积极破解难题,取得明显成效。2011年立案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80.95%,已执结21件,结案率为100%,执行到位金额为58.46万元,执行到位率为92.72%。
一是关口前移,严把案件审查关。抽调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严格审查,避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造成人力、物力资源浪费,最大限度地提高执行效率。
二是加强联系,建立联动机制。执行过程中,加强与重点行政机关的沟通,创造良好的外部法治环境,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和暴力抗法等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对重点、疑难案件,主动向党委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就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督促其提高自身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树立行政执法机关的权威,从源头上减轻非诉执行的压力。
三是掌握案情,找准争议切入点。通过现场调查、与当事人交谈、细致分析,了解案情,找准矛盾争议焦点,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做好被执行人的疏导工作。
四是刚柔并济,慎用强制措施。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以强制措施为辅的原则,对有履行能力、又不愿意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适用强制措施;对一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签订履行承诺书,注明履行时间;对于一次性履行有困难的人员,采取分期按月履行的方法。在体现法律强制力震慑效应的同时,更多体现人文关怀。
(易宽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