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管理机关认真履行司法鉴定管理职能,司法鉴定行业管理、队伍建设、机构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各类司法鉴定机构和广大司法鉴定人坚持服务大局、执业为民、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4家、司法鉴定人35名。2011年全年,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完成鉴定案件1359件,同比增长765.6%。
(邓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