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利为人销赃物 冤家路窄遇上失主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2-02-22  分享到:

为了不菲的辛苦钱,在明知是来历不明的财物仍帮助朋友销赃。经长洲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15日,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全某焕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全某焕是前年从老家来到梧州市从事宝石加工的,跟他一起到梧州工作还有堂兄全某远,但全某远(另案处理)是从事其他工作。在201110月份,全某远把4万多粒宝石成品和8万粒半成品交给全某焕,叫其帮卖掉,并承诺到时会给辛苦费他,为了辛苦费,全某焕虽然觉得堂兄的宝石来历可疑但仍答应了。到了1026日,全某焕将4万多粒成品宝石拿到梧州市宝石城一间店铺以4000多元卖掉,事后其得到了3000元的辛苦费。所谓冤家路窄,全某焕卖宝石的店铺正是失主黄某所开,黄某一眼看出全某焕出售的宝石就是自己加工的,由于全某焕当天拿钱就走了没有追上。到了第二天,全某焕把剩下的8万粒半成品拿到黄某处出售时被黄某当场抓住并报警。

(黎卓全)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