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要闻】苍梧县某酒店寻衅滋事开枪者被抓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2-02-24  分享到:

222日,苍梧县警方在县城龙圩镇一酒店房内抓获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钟X全和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嫌疑人吴X灿、莫X新及3名吸毒人员吴X华、吴X杰、吴X华,当场在房内莫X新衣服上搜出1把已上弹的仿64式手枪,在吴X灿的轿车上搜出雷明登砂枪1支和12把砍刀。

201177,犯罪嫌疑人钟X鹏、钟X全各携带1支雷明登砂枪伙同钟文权等6人以冀某某不还钱的名义,窜到苍梧县大坡镇河步村一店门前的空地处,钟X全朝冀打了一枪,致冀左腿受伤后逃离现场。案发后,苍梧警方迅即立案侦查,并于当年107日将犯罪嫌疑人钟X鹏抓获,1021因其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而另一主要犯罪嫌疑人钟X全一直在逃。

2012222上午,苍梧县公安局打击街面犯罪专业队根据可靠线索获知,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钟X全等现正在县城龙圩镇一酒店二分店房内睡觉。该局领导立即组织专业队、刑侦大队、巡警大队、大坡派出所联合行动。于当天上午9时许,苍梧警方对嫌疑人可能入住的201203房实施控制,随着局领导的一声令下,办案民警迅速冲入房内,将正在房内睡觉的犯罪嫌疑人钟X全等6人控制住,经搜查,当场在房内莫X新衣服上搜出已上弹的仿64式手枪1把。随后,又在吴X灿的挂粤牌的墨绿色的轿车上后尾箱搜出用麻包袋装着的雷明登砂枪1支和12把砍刀。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钟X全,绰号“人王”,男,25岁,苍梧县大坡镇河步村人,曾于2004年因在苍梧县龙圩镇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对其涉嫌于201177在苍梧县大坡镇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吴X灿(绰号“亚土”,男,25岁,苍梧县大坡镇河步村人)、莫X新(绰号“亚杰”,男,19岁,苍梧县大坡镇河步村人)均对其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3名苍梧县大坡镇河步村吸毒人员吴X华、吴X杰、吴X华也供认了于2012221在苍梧县城龙圩镇一卡拉OK厅吸食毒品“K粉”的违法事实。

目前,警方已对犯罪嫌疑人钟X全、吴X灿、莫X新依法刑事拘留,其余3名吸毒人员另案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之中。

(欧阳灿 黄麟锦 李冬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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