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洲区检察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不断完善联络机制,创新联络方式,拓宽联络渠道,丰富联络内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把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的强大动力,促使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是检察机关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保证,为此,长洲区检察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建立组织,成立机构,落实责任,院领导小组定期听取联络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完善的工作机制是做好代表联络工作的有力保障,该院结合实际,不断完善联络工作机制,比如出台制度规范、建立视察制度、坚持汇报制度,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其关心的问题、提案,检察工作的进展进行视察;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通报阶段性进展及重要事项;同时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赠订《检察日报》。
三是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近年来,长洲区检察进一步加强通人大代表的联系,不断创新联络方式方法,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为人大代表依法监督检察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比如加强日常沟通,通过见面、电话等方式与人大代表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沟通,征求意见,并受理人大代表转办的案件或者事项;进行集中走访,采取发情况通报、抽查、问卷调查等方式,督促联络员落实责任;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联络,邀请有各方面专业知识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多角度对评议的案件发表看法,为案件的公正处理提出了新的视角和更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质量和水平,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改进和完善。
(梁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