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要闻】命案逃犯出逃五天 民警走访规劝自首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2-03-12  分享到:

218,在大塘派出所民警的真情感召下,一名柳州逃窜到梧州市的命案在逃人员主动到派出所自首。

近期,大塘派出所民警积极按照“三访三评” 深化“大走访”活动要求,积极深入辖区访问民情、访察民意、访排民忧。近日,民警韦观育在大塘菜市走访群众时,一名卖菜的妇女向民警透露:她在柳州的弟弟前几日来投靠她,并哭诉自己犯了法。面对公安民警,该妇女似乎心存疑虑,始终未肯道出事情原委。为将整个案件层层剥茧开来,帮助妇女排忧解难,民警韦观育耐心的与妇女促膝长谈。通过多次的接触,妇女民警的距离慢慢拉近,并向民警透露其的弟弟在柳州市因与人发生争执,将他人捅伤后逃跑,现因走投无路只能来到梧州投靠自己。得到此重要线索后,218日星期六,民警韦观育顾不上休息,立即与嫌疑人原藉派出所联系,展开进一步调查。经调查核实,被柳州市柳南区红光责任区刑侦大队列为全国在逃人员的黄某某正是这名妇女的弟弟。调查核实后,为了能尽快规劝黄某某投案自首,民警韦观育一方面多次找到卖菜妇女长谈。为消除其顾虑,民警设身处地向妇女讲道理、讲法制,比较利害,清晰利弊,要求妇女协助公安机关规劝其弟弟投案自首。另一方面,民警通过电话多次与嫌疑人进行联系,向其宣讲法律和政策,劝其放弃侥幸思想,早日到公安机关交待情况。通过民警韦观育不懈的努力,218日傍晚,嫌疑人黄某某来到大塘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查,嫌疑人黄某某(男,50岁,柳州某某乡人)于2012213日凌晨,在柳州市柳南区和平路某门口,与受害人潘某发生争执,进而产生了肢体冲突,嫌疑人黄某某用刀捅了受害人胸部右上角一刀,受害人潘某往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黄某某对其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莫黎  陈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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