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下午,蒙山县公安局民警将错汇入别人卡内的4900元领出并捧送到周女士的手里。周女士对民警给予的帮助感激不尽,抽出几张百元钱塞给民警,被民警婉言谢绝了。
在值班民警的一番宽慰下,中年妇女才讲明了来意。原来该妇女姓周,蒙山县蒙山镇高堆村人。2月24日上午10时许,她在邮政储蓄银行蒙山县某支行想将自己卖蚕茧得来的4900元汇入自己的银行卡,不料误拿了一张捡来的银行卡,将4900元错误地汇入该卡里了。
民警通过银行找到原持卡人杨某某,但民警驾车与周某去到杨某某家,这才知道,杨某某早已外出广东打工,他的银行卡是在2年前丢失的,只是没有到银行报失过。经过多方打听,2月25日下午,民警终于与杨某某取得了联系。电话里,杨某某说他并不相信是事实,怀疑有诈骗的成分。无奈,民警只好再次驾车到杨某某家里,通过杨的父母对杨某某做证明和说服工作。17时许,杨某某终于将银行卡的密码给了民警,民警返回县城,邮政银行的大门早已关闭,柜员取款机也已锁上了。只好等来日再取款了。周女士得了密码,想想明天就可以把钱领回手里,忧急的心这才缓了下来,脸上露出了些许的笑容。
但26日上午9时,民警陪同周女士到银行取款时,被银行方面告知:该银行卡已报失,卡内现金暂时无法领取。电话联系杨某某,对方已关机。周女士的脸上顿时阴云密布,心忧如焚。民警只好再次驱车到杨某某家里,通过杨的家人做杨的动员和说服工作。经过民警的多番努力,终于在15日下午,民警将错汇入杨某某卡内的4900元领出,并将钱交回到周某的手中。
警方提醒:捡来的银行卡千万不要私藏,以免带给自己不必要的麻烦。
(黄建梅 李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