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要闻】昔日恋人 今日劫匪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2-03-23 分享到:
2012年3月21日,26岁的李某峰(男,融水县人,1986.11)因涉嫌抢劫,被大塘派出所刑拘。夜幕下,李某峰送昔日女友回家,当女友转身瞬间,竟顿生抢劫女友钱和手机的念头。曾是昔日的恋人,今日竟成劫匪,真让人心寒。
李某峰是融水县人,远到梧州念书,毕业后找了份装修工作,还找了一份餐饮服务员的兼职工作,靠着微薄工资度日。2011年5月认识了在美容院工作的前女友小红,两人陷入爱河后很快就同居了。当热恋慢慢消去,不久小红便开始嫌弃与李某峰过拮据的生活,提出分手,但两人还是朋友。
2012年3月17日晚,李某峰无聊时想起了前女友,便约了小红在小摊喝酒。几瓶啤酒下肚之后,小红神志已有些不清了,李某峰提出送小红回家。到了小红家楼下,小红从助力车下来后,摇摇晃晃的上楼。李某峰没有马上离开,待小红准备开门的时候,突然冲上楼从背后拽住小红,强行把小红口袋里的手机和钱包抢过来。小红极力反抗,反而被李某峰摁倒在地上,紧掐脖子。看到小红的力气越来越小了,李某峰才松手拿起手机和钱包撒腿就逃。已经无力反抗的小红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李某峰溜走。
几日过去了,小红仍不见李某峰将她的财物归还,面对无情无义的前男友,小红已心灰意冷,选择了向公安机关报案。
目前,李某峰已供认了于2012年3月17日晚抢劫的犯罪事实,被大塘派出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莫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