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法院能动调解效果好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2-04-05  分享到:

2012年第一季度,万秀法院民商案件结案99件,其中调解55件,撤诉14件,调撤率为69.7%,与去年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在全市法院排名靠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万秀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在去年10月份,从审判业务部门抽调精干的审判人员充实了立案审判队伍,加大调解力度,着重开展诉前调解与立案调解工作。同时要求庭室间注重沟通衔接,将调解贯穿于诉前、立案、庭前、庭中、庭后各个环节,真正做到明理释法,案结事了。

一、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与立案调解功能。纠纷进入法院,首先要通过立案窗口,立案庭法官在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时,便积极向当事人释明调解的作用优势,即能够更好地化解当事人间的积怨,更快地解决纠纷,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矛盾。

二、注重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和庭后调解的贯穿。无论在哪一个阶段,调解都不能放弃,法官随时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梳理矛盾焦点,倾听当事人意见,让当事人放松心情,然后征求当事人的调解意见,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三、理清调解工作的适用范围,正确处理调解与裁判的关系,提高调解工作效益。对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等有血缘或地缘关系的案件及数额较小的财产性纠纷等案件,强调以调解方式结案;对于不宜调解、调解无望、判决效果更好的案件,及时下判,彰显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四、进一步提升法官的调解水平和技巧。在调解实践工作中,不断提高法官的综合素养和职业能力。加强法官业务知识水平培训,提高法官的倾听和交流能力。

(梁木水 李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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