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我市公证行业均衡协调发展,更好发挥市公证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扶持条件落后的县域公证处,提升县域公证处的水平,4月6日,市公证处和苍梧县公证处在市局二楼会议室签订了《市县公证处对口帮扶协议》。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覃建华参加了市公证处和苍梧县公证处对口帮扶协议的签订仪式。覃副局长强调,通过开展市、县公证处对口帮扶工作,创立以先带后、共同发展的示范,促进全市公证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市公证工作整体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覃副局长提出两个工作要求,一是市公证处从解决县域公证处最盼望、最需要、最急切的问题入手,从队伍建设、硬件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等方面对县域公证处进行帮助和指导;二是苍梧县公证处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在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和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抓住对口帮扶的契机,依靠市公证处的人才和技术等优势,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尽快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促使公证工作上新的台阶。
据悉,本次市、县公证处对口帮扶工作的时间为两年,自2012年3月1日开始,至2014年2月28日结束。
(黄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