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山法院六分钟审结一起刑事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2-04-13 分享到:
长期以来,案多人少的困难一直困扰着刑事审判的广大法官。而最近,自治区高院要求全区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简称轻案快办)。所谓的轻案快办,就是指法官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
作为梧州中院指定的试点法院之一,蝶山法院向西乡塘区法院学习取经,结合本身工作实际,和检察机关进行了协商,大家就轻案快办的工作流程、法律文书等达成一致意见。
4月12日上午9时10分,该院刑庭适用轻案快办机制,审理一起被告人银某某的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从承办法官敲响法槌宣布开庭起,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官当庭宣判,银某犯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9时16分,案件审结,一共用时6分钟。这是我院第一次适用轻案快办机制审理案件,从立案庭收案到结案,整个案件审判流程才用5天,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日后对多起案件,法官更可采取“集中审理、集中宣判”的审判模式,轻案快办机制更显威力。
(彭 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