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到期还款日不还款 信用卡用户被起诉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2-04-26  分享到:

425,蝶山区法院成功调解了4起信用卡透支消费逾期还款案件,原告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与4案被告分别达成一次性或分期付款协议。

2005年至2009年间,小学教师陈某某﹑黄某某﹑大学教师黄某﹑个体企业老板李某某等四被告在原告处申领了1张或2张信用卡,之后进行透支消费﹑取现。每月收到银行对账单后,开始还能在单上注明的到期还款日前还款,但后来或不在意或没钱,没有按期全额还款同时也没有选择信用卡最低还款额还款,且都超过到期还款日达6个月以上,欠款本金达0.5万元到10万元不等,利息和滞纳金在0.7万元到1.5万元不等。原告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四被告立即还清全部欠款本金﹑利息和滞纳金。通过法官释法明理,四被告都表示愿意尽快还款,并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提醒:

信用卡到期还款日也称最后还款日,是指信用卡发卡银行要求持卡人归还应付款项的最后日期,持卡人应该此日期前把之前所消费的费用全部还清。其实, 到期还款日就是免息还款期限的最后一天,在这之前还款都免息,逾期就要加收利息和滞纳金。如果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之前没有全额还款同时也没有选择信用卡最低还款额还款,那么所有消费款项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银行会从发生消费的当天,以消费金额为本金按日计算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还可能面临银行的催缴电话、催缴信,冻结持卡人的账户甚至被起诉,并且人民银行的信用档案会记下持卡人欠款的不良记录。法官提醒广大信用卡用户牢记信用卡账单日和还款日,定期查询信用卡账单,及时进行信用卡还款,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同时要根据自身收入水平合理消费,防止因还款压力大而影响日常生活。

(黄小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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