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要闻】为垄断市场不择手段 涉嫌寻衅滋事被公诉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2-04-28 分享到:
为了赶走位于同一蔬菜批发市场的批发商黄某,达到垄断梧州市长洲区竹湾市场韭黄菜生意的目的,被告人陈某、黄某、罗某经多次密谋,纠集了一批“志同道合”的批发商,多次殴打被害人黄某和损毁其店铺的财物,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该案近日被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1年4月3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罗某纠集被告人罗艺某、刘某和余某等人在梧州市长洲区长洲镇竹湾市场对面的公共汽车站附近,用铁水管对黄某进行殴打。同月23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罗某纠集被告人罗艺某、刘某和余某等人,在同一地点先用辣椒水喷被害人黄某,后又追到竹湾市场附近用铁水管殴打被害人黄某。同年8月25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罗某、郑某又纠集被告人罗艺某、刘某等7人用砍刀、铁水管对黄某位于竹湾市场的店铺内的蔬菜和电器等财物进行打砸,毁坏财物共价值人民币4129元。同年9月2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罗某、郑某纠集被告人罗艺某、潘某等人将事先准备好的粪便泼到被害人黄某位于竹湾市场的店铺内。同月3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罗某、郑某纠集被告人罗艺某、刘某等8人冲入被害人黄某竹湾市场的店铺,用砍刀、铁水管把被害人黄某殴打致轻伤。
公诉机关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刘某等人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他人的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遂对以上1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傅大富 陈火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