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司法厅以及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三项活动”,以5个行动为“三项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深入开展“三项活动”。
(一)在亲民惠民行动上,体现一个“早”。一是干部驻村早,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的同志提前到贫困村—思泰村,着手开始开展摸底调查工作。二是开展调研早。驻村干部利用早、晚时间,到村所在的10个村民小组进行入户调查,用第一手资料为群众增收、改变村容村貌找到切实可行的办法。三是办实事早。针对岭脚镇思泰村村委办公楼不通水,没有卫生间等实际困难,市司法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讨论,决定拨款4600元解决村委办公存在的困难。
(二)志愿服务行动,体现一个“诚”。组织党员干部、律师党员、年青团员开展“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党员义工为民服务活动”、“三八妇女维权活动”,真情相助,诚心为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目前为止,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12次,发放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等宣传资料30000多份,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80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爱心捐赠行动,体现一个“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广泛发动,积极引导干部、律师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延续捐助贫困女童的“助春蕾计划”,关爱家庭贫困女童与贫困女童结对资助,帮助贫困女童上学,结对资助贫困女童6000余元及捐出衣物一批,用实际行动关爱弱势群体。
(四)基层调研行动,体现一个“勤”。局领导先后到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以及司法所,听取工作汇报和工作思路,对基层存在问题提出整改的方案或要求,促进基层工作。目前共组织调研12次,撰写调研文章8篇,其中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蒙华同志题为《三创新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和《创新抓落实,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署名文章分别在《梧州日报》“社会管理创新大家谈”、“2012广西政法宣传周”专栏刊登,为开展“三项活动”找准工作的目标和方向。
(五)创先争优行动,体现一个“新”。市司法局结合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选准载体,创新开展“梧州市司法行政系统500名干部法律工作者入乡住村进社区‘6+2’为民惠民活动”,搭建管理一站式、服务一家人、办事一条龙的“温馨之家,贴心服务”工作平台,推进“法律服务为民创优年”活动,全力打造具有梧州特色的司法行政工作品牌。
(韦诗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