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一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黎X能在苍梧县公安局岭脚派出所民警的规劝说服下投案自首。
2012年4月21日22时许,苍梧县岭脚镇石龙村黎X能喝了酒后窜到同村的蒋某房内实施强奸,蒋某被惊醒后奋力反抗,黎当即逃上二楼屋顶梯间顶上躲藏,后被闻讯赶来的村民发现,但黎一直不肯下来,如采取强拉易跌落,为避免出现意外伤害其他村民离开只由一村民单独劝说黎下来,黎趁下来之机拔腿逃走。岭脚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一边迅速展开侦查收集证据,另一边做黎X能家属的思想工作。通过一系列的工作,5月3日,岭脚派出所获得了黎X能的手机号,所长李忠当即通过手机与他联系,通过耐心的规劝说服教育工作,犯罪嫌疑人黎X能慑于法律的威严和民警的真诚于次日(即5月4日)到岭脚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交代其犯罪行为。
目前,犯罪嫌疑人黎X能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欧阳灿 黄永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