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有新规定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2-05-07  分享到:

51日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有新规定: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需每年办理审验业务。

51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以下简称“综合平台”)升级,系统自动把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有效期止”初始化为2012年和初次领证日期的月日构成的新日期。如新日期在201251日前,则下次审验日期向后推1年。因此,51日起,凡是初次领证日期的月日在51日以后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均需办理审验业务。

办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业务时,交通管理部门会把审验信息签注在驾驶证副页反面。审验信息签注格式为“审验有效期至YYYYMMDD日(XX)”。“XX”指发证机关代号。

交警温馨提示:持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请留意自己的驾驶证,请在规定时限内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验业务。

(李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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