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6日,苍梧县警方破获一起特大毒品案,在县城龙圩镇、新地镇先后抓获涉毒案犯罪嫌疑人唐某明等6人,缴获毒品冰毒疑似物
苍梧县警方在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中,群众向民警举报,近段期间有一个绰号叫“阿猪”的人经常在苍梧县城贩卖毒品给吸毒人员。这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苍梧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周小松、政委王小强立即组织部署“清风扫毒”行动。该局打击街面犯罪专业队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摸排调查取证,锁定了有重大贩毒嫌疑人唐某明。5月5日下午,根据可靠线索和研判,警方立即开始收网行动,由该局副局长黄耀平指挥,专业队队长黎海阳、副所长黄麟锦各率专业队员兵分二路实施抓捕雷廷出击,一路在县城一网吧抓获犯罪嫌疑人唐某明、黎某、陈某鹏,并从唐身上搜出1包毒品冰毒疑似物
为扩大战果,警方连续作战,循线追踪,在该局副局长陈超文、黄耀平的指挥和市局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
经初步讯问,犯罪嫌疑人唐某明(男,绰号“阿猪”,32岁,大坡镇马王村人,曾于2010年8月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钟某连(女,29岁,龙圩镇古凤村人)、对其涉嫌毒品案件供认不讳;违法人员刘某贤(男,25岁,龙圩镇恩义村人)、黎某(绰号“老大”男,28岁,龙圩镇都坎村人,曾于2005年8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陈某鹏(男,24岁,龙圩镇人,曾于2007年3月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供述了对其从唐某明他们处购买毒品冰毒吸食以及林某初(绰号“贼儿”男,26岁,新地镇思贤村人)供认了其非法持有管制刀具等违法行为。
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明、钟某连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吸毒违法人员刘某贤、黎某、陈某鹏则被行政拘留。违法人员林某初另案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欧阳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