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部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义务,导致部分申请执行人正常生活生产受阻。蝶山法院执行局在调查研究后,创新执行工作,开设了“流动执行点”,根据案情、当事人人数及所在位置,将“流动执行点”设到村部、田头、农家。这一举措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便利,节省诉讼成本,还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2012年5月14日上午,蝶山区法院执行法官一行人来到蝶山区龙湖镇旺步村对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后分配纠纷引起的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当时太阳正猛,气温炎热,执行法官顶着高温闷热的天气,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态度和坚忍不拔的执法精神在旺步村道路旁对双方当事人作思想教育工作。
执行法官热得都顾不上擦汗,集中注意力思索争议焦点,并耐心地向当事人阐明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由于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及时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双方当事人终于被说动,申请人亦表态作出让步,最终化干戈为玉帛,不和睦的邻里关系顿时化作一片祥云。看到此情景,脸颊全是汗、衣服湿透了的执行法官终露出笑容。
蝶山法院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执法精神为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利益,保障了司法公正的顺利进行,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同时还树立了执法权威,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认真贯彻落实蝶山区人民法院“争当全市法院排头兵,争创全区、全国先进法院”的工作目标,为加快实现富强蝶山新跨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雷振捷)